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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3月中旬, 法制部门干部和保健卫生部门干部把在人民保健法上全面反映人民保健制度的性质、使命和保健卫生部门各领域要坚持的原则性问题的人民保健法草案提交给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

金日成同志仔细察看草案后, 沉思了一会儿, 就问, 在这么多的条款中怎么没有反映供应儿童营养剂的问题。

干部们说, 这个问题已经在儿童保育教养法上具体地规定, 所以, 在人民保健法中没有反映。金日成同志再次强调, 即使如此也要反映这一问题, 就算把其他条款写得简单, 也一定要反映儿童营养剂供应问题。

金日成同志曾经在通过儿童保育教养法的时候说, 要让我们的孩子吃上好东西。他接着指示, 另行规定充分供应儿童成长所需营养剂的条款。

可是, 这一天金日成同志又教导说, 要在人民保健法上再次反映供应儿童营养剂的内容。

这样, 在人民保健法上新增了这样的条款:

“有关国家机关和合作社要给儿童充分供应健康和发育所需的营养剂, 尤其是维生素和生长促进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