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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硝烟未尽的主体42(1953)年6月8日,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下达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第386号命令, 然而, 这却是与军事毫无关联的。

这条命令明文规定了在江南地区新建制砖厂所需的一切措施:化学建材工业省认真进行对原土开采地的地带调研工作, 向国家计划委员会提交制砖厂建设工程计划和技术设计文件;在平壤市内遭到破坏的建筑中寻找建设窑炉所需的砖头;切实保障电力、木材、粮食、医药品和劳力问题, 等等。

正与敌人进行激烈战争的时期, 金日成同志展望到战争胜利的那天, 下达了这条命令。据此, 制砖厂建设工程6月15日正式开启。

后来, 这家制砖厂为战后恢复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